对 华佑装饰 的投诉内容:
17年11月5日我与华佑装饰签了一份装修合同,(详见照片)。设计师上门量房后发现我需要在阁楼开窗,属于户外施工,公司只可进行室内装修,无法完成该合同。我的建议是双方取消该合同,双方都不算违约,都不必交违约金。华佑公司询问我是否有其他住房需装修,我表示有一期房2019年才交房,需装修。华佑公司为留住我这客户,建议合同转移至19年的期房,并承诺:遇涨不涨,遇跌则跌(见17年合同)。19年9月拿房后,装修开始,预计12月31日前完工,后由于施工方原因,改为2020年1月22日前完工,由于考虑到装修后需要吹吹,并不需要立即入住,我表示认可。此后出现了一些问题。1,合同中明确为交二期款后的变动为增项,华佑对此另有解释,前后收了我近两万增项费,然而我的图纸在施工期间没有任何改动。2,预售合同中并未出现管理费及设计费,后期工单出现了8%的管理费,及五千多的设计费,我不认可,在前面几次算账时我甚至不知道要另收这两项费用,一直以为这两项费用含在套餐价里。这两项加起来有一万七八,需要甲方在合同总价外再付,岂有此理!3,施工期未在1月22日前结束,最终施工结束期是6月5日,对我的计划造成极大麻烦,我很不满意。由于以上几点原因,我想找华佑公司领导直接沟通,协商解决,但从始至终都是负责我项目的设计师跟我谈,拒绝向领导表达我的想法。我向该公司其他员工发微信希望曲线找到该司领导,然而结果是其司领导依旧把问题扔给了负责我项目的设计师,无语。经询问12315和12345等部门,指导我可向您处表达诉求,可寻求帮助,实在是惊喜万分!我的诉求是:1超出预定合同总价范围的收费(管理费、设计费)取消,该费用从总价中抽取。2明确、规范“增项”定义,不得随便以增项名义乱收费,已经以该名义收取的费用需退回。3由于施工严重超期,造成我的损失,我已经无能力支付家具费用,需取消家具购买协议,退回家具定金,并对施工超期进行补偿。另希望华佑公司能坚持信誉第一,贯彻遇涨不涨,遇跌则跌的承诺,维护贵司的企业形象。谢谢!由于不知其负责人姓名电话,投诉只能提供设计师姓名电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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